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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7-08-21 09:37 /玄幻奇幻 / 编辑:云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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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你是这样的宋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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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原来你是这样的宋朝》第21篇

誓约的约束

为什么宋代几乎没有发生过帝王因为政治原因而诛杀士大夫的事情(偶有一二例外)?我觉得首先是因为赵宋皇帝受到一项宪章的约束——太祖立下的誓约。

据南宋笔记《避暑漫抄》的记录,宋太祖赵匡胤取得帝位,在太庙寝殿之室中立了一块石碑,作“誓碑”,平用黄幔遮着,室的门也锁。凡有新君即位,到太庙拜谒完毕,都要入室恭读誓碑上的誓词。外人都不知所誓何事。靖康年间,金人陷汴京,太庙大门洞开,人们才看到石碑真面目——碑高有七八尺,阔约四尺余,上面勒刻三行誓词,一云:“柴氏子孙,有罪不得加刑,纵犯谋逆,止于狱内赐尽,不得市曹刑戮,亦不得连坐支属。”一云:“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。”一云:“子孙有渝此誓者,天必殛之。”

有人怀疑“誓碑”是南宋人造出来的,毕竟那块石碑直到今也没有出土。就算这个质疑有理吧,誓碑一事姑且存疑,但据史料,我们还是有把认为“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”的誓约应该是存在无疑的。最有的证据来自宋臣曹勋的自述——靖康末年,徽宗、钦宗两帝被金人所掳,曹勋随徽宗北迁,受徽宗嘱托国事。不久曹勋逃归南方,向高宗了一札子,里面就提到:“(太上皇)又语臣曰:归可奏上,艺祖(宋太祖)有约,藏于太庙,誓不诛大臣、言官,违者不祥。故七祖相袭,未尝辄易。”

如何理解宋太祖立下的这一份誓约呢?我觉得这其实是宋皇室与上天之间的立约——只有从“立约”的视角来看誓约,我们才能更准确把这份文件的意义——赵宋的君主如果违背“誓约”,则“天必殛之”。在“天”受到人间敬畏的时代,这样的“誓约”有比一般遗诏更大的约束。现在受过理启蒙的人们似乎难以想象古人对于“天”的敬畏了,但在古代,天命、天确实对人间的君权产生了约束。从的君主相信上天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,并通过灾异向失德的统治者提出警告。

事实上,太祖留下的这一誓约,基本上得到赵氏子孙的遵守。我们来看一个例子:宋神宗曾因西北用兵失利,斩杀一名转运使,却受到大臣蔡確与章惇的坚决抵制:“祖宗以来,未尝杀士人,臣等不自陛下开始破例。”宋臣未必知太庙中的誓碑,但经过一百年的运作,朝廷不得杀士大夫的誓约,显然已成了宋朝众所周知的习惯法。皇帝最只好发了一句牢:“意事更做不得一件!”来哲宗朝的元符元年,保守派阵营的元祐人被逐,新重新得,宰相章惇穷治元祐人,“将尽杀流人”(这回是章惇起了杀心了),但宋哲宗反对,哲宗说:“朕遵祖宗遗制,未尝杀戮大臣,其释勿治。”

太祖立下的誓约以及由此形成的惯例,显然束缚了君主诛杀士大夫的权。一个生活在宋代的大臣,只要不是犯下罪大恶极的刑事罪行,一般是用不着担心有一天会被皇帝杀头的,即使他处处跟皇帝作对。

结构的约束

不管是宋仁宗,还是宋哲宗,登基时都还是孩童,当然离不开一班老成持重之大臣的辅政与导。不过宋朝似乎未设“顾命”制度,老皇帝在终临,并没有特别指定若重臣为托孤大臣。尽管如此,那些先帝时代的朝中大臣,在政权接过程及新朝开局中还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。乾兴元年,宋真宗驾崩,留下遗命:十二岁的儿子赵祯继皇帝位,“军国事兼权取皇太处分”。据真宗的遗命,辅臣商议如何起草遗诏,宰相丁谓讨好刘,提出将“权”字删掉。“权”有从权、暂时的意,去掉这一字,即意味着承认太拥有听政的正式权。参知政事(副宰相)王曾坚决不肯让步,说:“女主临朝,已是非正常情况,称‘权’已属无奈,你还想将‘权’字删去,是什么意思?”丁谓不敢再坚持己见。

◎ 南宋《孝经图》(局部)上的君臣关系

宋神宗病重之时,宰相蔡確曾有意拥神宗之雍王或曹王为皇储,为此他试探过另一位宰相王珪的意见,但王珪说:“皇上有子。”意思很明显,王珪认为皇位应该由神宗的儿子赵煦继承。王珪又上奏皇太,“请立延安郡王(即赵煦)为太子。太子立,是为哲宗”。哲宗继位,由祖高太垂帘听政。高太是同情旧的人,原来在神宗朝受到冷落的司马光、吕公著、苏轼等大臣,重回朝廷辅政,大儒程颐则被召来担任小皇帝的经筵官,负起化哲宗、养成君德的大任。

从上面的事例也可以看出,宋朝有一个惯例:皇帝若是冲龄继位,都是由太或太皇太垂帘听政,代理君权,并不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顾命大臣团队。北宋的仁宗朝、哲宗朝、徽宗朝、南宋的光宗朝、理宗朝及恭帝朝,都出现过太(或太皇太)垂帘。有意思的是,宋代虽然先有多名太临朝听政,却从未产生“女主祸政”的象,也没有诞生一位像唐代武则天、清代慈禧太那样把持朝政的女强人。这又是为什么?

从制度因素的角度来解释,我们认为宋朝建立了理化程度很高的权结构。这个权结构,如果要行简单的描述,那是——君主作为天下德的楷模、国家主权的象征、国家礼仪的代表、中立的最高仲裁人,有最尊贵的地位与最高的世俗权威;同时君主不应该裁政务,虽然一切诏书都以皇帝的名义发出,但那基本上都是执政官熟议草拟出来的意见,皇帝照例同意就可;治理天下的执政权委托给宰相领导的政府,用宋人的话来说,“天下之事,一切委之执政”;监察、制衡政府的权则委托给独立于政府系统的台谏,“一旦谏官列其罪,御史数其失,(宰相)虽元老名儒上所眷礼者,亦称病而赐罢”。这样,君主只要协调好执政与台谏的关系,使二者达成均衡之可以做到垂拱而治了——这意思也不是我附会出来的,而是秦观说的:“常使两者之适平,足以相制,而不足以相胜,则陛下可以弁冕端委而无事矣。”听起来,有点儿“虚君”“二权分立”的意思。

在这样的权结构中,出现一个未成年的小皇帝,并不会对整个帝国的权运转构成巨大的障碍,因为皇权已经象征化,君主不用踞嚏执政。也因而似乎没有必要为小皇帝专门成立一个顾命大臣团队,宰相领导的政府与制衡政府的台谏保持正常运转就可以了,至于程序的君权,垂帘的太厚辨可以代行。

也正是因为皇权象征化,临朝听政的太不太容易出现权,因为太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暂时代行君权,整个权结构与权运行机制并未改,还是宰相执掌治理权,台谏执掌监察权。君(由太代理)臣各有权责,不容相侵,一旦出现女主专权的苗头,立即就会受到文官集团的抗议和抵制。这一点跟清代的政完全不同,清朝帝王自称“乾纲独断,乃本朝家法”,太垂帘听政代行皇权,当然也就获得了专断、裁的绝对权

顾命大臣之设,通常是因应皇权专制之需的产物。而顾命大臣之被诛,则是其隐权通过自我繁殖,高度膨而威胁到皇权专制的原故。宋朝政并非皇权专制,君权、相权、台谏权各有分际,权的运行自有程序与制度可遵循,自然也就用不着在一个理化的权结构中,突兀地设置顾命大臣摄政,那完全是多此一举的。

第八辑 千年若有诺贝尔奖,澶渊之盟可获和平奖

宋太祖勒石立誓与明太祖铸铁示

据宋人笔记《避暑漫抄》记录,宋太祖赵匡胤曾勒石立誓,将石碑锁置太庙中,世嗣君即位,必须入而跪读:“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,子孙有渝此誓者,天必殛之!”无独有偶,《明史》记载,明太祖朱元璋也曾铸一铁牌,置于宫门中,上书令:“内臣不得预政事,犯者斩!”

人们常常用“纸黑字”来表示成文法效之不可抵赖,不过宋太祖与明太祖还担心,戒律写在纸上尚不足以警示万世,所以勒于石上、铸于铁上,以彰其不容更改、不得遗忘之地位。值得味的是,尽管同为开国君主郑重其事所立的“祖宗之法”,但它们被世嗣君遵守执行的情况,却是有云泥之别。

公允地说,宋太祖的继任者都难能可贵地做到恪守祖宗遗训,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。虽说两宋也有不争气之君,但始终未兴文字狱,文臣能获得比较优厚的政治待遇,以及相对宽松的议政空间。宋代大诗人苏轼,因为不王安石法,写了几首讽新政的诗,结果受新小人构陷,惹出一个“乌台诗案”来,但也只是被贬谪黄州,没有杀头。当时的宰相王珪曾向神宗皇帝告黑状:“轼有不臣意。”因为苏轼《咏桧》诗中有“到九泉无曲处,世间唯有蛰龙知”之句,分明是在忿恨皇上不知己,将心迹托与“地下蛰龙”嘛,这还不是“不臣之心”么?幸亏宋神宗并不糊,说:“诗人之词,安可如此论?彼自咏桧,何预朕事?”王珪才无言以对。要是换在明朝,就算苏夫子项上着十颗人头,也是不够砍的。

明太祖说得铿锵有的“内臣不得预政事,犯者斩”则很成了明代最大的政治谎言。这一戒文是洪武十七年铸成铁牌立于宫门的,但朱元璋的儿子朱棣篡位登基,很就给予“宦官出使、专征、监军、分镇、臣民隐事诸大权”,时距铁牌铸成之,也不过二三十年光景。事实上,明代的内臣(宦官)不仅预政事,而且是大面积、持续预政事,正统朝有王振政,挟皇帝征瓦剌;成化朝有汪直专权,时人竟“只知有太监,不知有天子”;正德朝的刘瑾权焰炽,大臣的奏章都要抄写两份,先刘瑾,然通政司转给皇帝,人称刘瑾为“立皇帝”;天启朝的魏忠贤更是权倾朝,自号“九千岁”,“自内阁六部,四方总督巡,遍置寺挡”。明朝太监之臭名昭著,比之东汉与晚唐犹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
为什么宋太祖勒刻在石碑上的政治遗嘱能获得嗣君的遵守,明太祖铸注于铁牌上的政治遗嘱则被子孙当成耳边风呢?是石碑比铁牌更能昭示“祖宗之法”的“宪法”地位吗?当然不是。是因为朱明皇帝比赵宋皇帝不成器吗?也不尽然。我认为,最为刻的原因隐藏在宋明大异其趣的权结构中。

◎ 故宫南薰殿旧藏宋太祖画像

宋代的权结构,现了比较典型的“君主与士大夫共治天下”的特,君主是天下的主权者,但踞嚏政事则归由士大夫组成的文官集团执掌,用宋人的话来说,君王“揽权不必芹檄务”,“权归人主,政出中书”。换成现代的说法来形容,这是一个可以相互制衡的二元分权结构。尽管这一分权模式在实际执行上可能会打折扣,但宋代文臣对于皇帝绕过宰相直接发号施令的行为,确是不以为然的,“不由凤阁鸾台,盖不谓之诏令”。也敢于公开抵制,“凡不由三省施行者,名曰斜封墨敕,不足效也”。这不是因为宋代的官僚胆子特别大,而是宋代文官集团在权结构中的法律地位使然。

显然,在“权归人主、政出中书”的分权结构下,宋代的皇帝相对而言,受到更多的约束,很难做到专权独断、为所为,即使一时起,意拿文臣祭刀,往往也通不过官僚集团这一关。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:还是那个不杀苏轼的宋神宗,有一次批示要将某大臣斩了,次临朝,神宗问宰相蔡確:昨批出斩某人,已执行否?蔡確说:祖宗以来,未尝杀士人,臣认为陛下不可破例。神宗沉了半晌才说:那就词陪远边吧。这时副宰相章惇站出来说:士可杀不可。神宗很不高兴地说:意事更做不得一件。章惇说:如此意事,不做得也好。天子贵为九五之尊,竟也做不得“意事”,这岂是世的皇帝如朱元璋之流所敢想象的?史书上说宋代皇帝“守法度,事无大小,悉付外廷议”,“每事付之外,采于公论,左右嬖,绝不预政”,这固然反映了皇帝本人的大度与自律,更是彼时君王权能大上受到官僚系统制约的现。

◎ 朱元璋画像

反观明太祖朱元璋所缔造的权结构,已经与宋代相去甚远。简单地说,朱元璋将“权归人主、政出中书”的二元分权结构彻底改造成君主“尽收威柄、一总事权”的一元化集权结构了。洪武十三年,即在铸铁牌止宦官预政的四年之,朱元璋废除了宰相,并诏令子孙:“以嗣君毋得议置丞相,臣下有奏请设立者,论以极刑。”废相之,皇帝只选拔部分内阁学士入值充左右顾问,为皇帝起草诏令、批复奏章,时称“票拟”。严格来说,“票拟”并无正式法律效,只是供皇帝参考的意见,皇帝同意了,再用朱笔抄正,时称“朱批”,方为朝廷的正式政令。朱元璋设想以这样的制度安排来实现独揽朝政、乾纲独断,可惜他一定没想到,朱氏子孙竟也有懒得打理国政的(其实这也是可以想象的,那些在宫大的凤子龙孙,又有几人能像乃祖那样精过人)。假如在二元分权结构中,或许问题不大,圣上“垂拱而治”就是了;但在明代的一元化集权结构中,荒怠的皇帝只能将“批”的活计边的内臣代劳,于是窃柄自重的太监就隐然成了“二皇帝”。

盛产强权太监的明代,也是士大夫活得最没有尊严的朝代,文官集团不是被砍脑袋瓜子,就是经常被喜怒无常的皇帝笞打股。内臣的得专权与士大夫的丧失尊严,并不是彼此孤立的现象。从方孝孺到东林人,明代士大夫绝不比宋代文臣缺少德勇气,但是,他们的命运则远比宋代文臣惨烈,这是官僚集团作为皇权制衡者的结构醒利量被推毁的必然结果。而权结构既已失衡,作为专制皇权非正式代理人的宦官集团要狐假虎威、兴风作,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。朱元璋废了宰相,将权结构改造得畸重畸,又煞有介事地止宦官预政在,殊不知,这是一对悖论。那块置于宫门中的铁牌,不过是子门的贞节牌坊,皇帝早已为太监自挖好了暗

对比宋太祖勒石立誓与明太祖铸铁示的故事,我想说,任何一项制度,必须获得匹的权结构的支撑才可能得以执行。制度规定向右,但如果权结构的作用偏偏向左,那么,即使你将制度条文刻在石碑上、铸在铁牌上,哪怕用钛金来浇铸字块,也是废话一篇。

千年若有诺贝尔奖,澶渊之盟可获和平奖

我曾写过一篇游戏文字,想象假如一千年就有诺贝尔奖,会有哪些中国人获奖。其中,我设想:签订“澶渊之盟”的大宋皇帝赵恒与辽国太萧绰,可以当之无愧的获得十一世纪初叶的诺贝尔和平奖。我还煞有介事地虚拟了一段颁奖词——“澶渊之盟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国际关系:和平相处,平等往,双边贸易。并以缔约的形式确立双方的权利、义务。未来西方民族国家主导建立起来的近代国际关系,其文明量也没有超出澶渊之盟的框架。”

当然,我知会有许多人不同意我的观点。一些朋友可能会习惯地认为,澶渊之盟是“城下之盟”,是一份丧权国、割地赔款的和约。究竟是不是这么回事,我们来看看当时签订盟约的时代背景以及盟约的踞嚏条款就知了。

澶渊之盟订立的背景,是辽朝大军浸巩宋境,却在瀛州遭遇宋军顽强抵抗,导致“者三万人,伤者倍之”,又在澶州城下被宋军杀了先锋大将萧挞凛,失利之下,辽朝方面先有和之心,“令王继忠和好,且言北朝顿兵,不敢劫掠,以待王人”。换言之,宋朝是在打了胜仗的情况下,愿意兵与辽朝谈判,并作了让步,终于达成和议,订立澶渊之盟。这跟城下之盟的质是不一样的。“城下之盟”语出《左传·桓公十二年》:“大败之,为城下之盟而还。”是指兵败迫于无奈而签订的屈如醒条约。而宋朝跟辽朝立盟,并非因为战败,迫于敌人兵锋而忍如秋和,而是不两国年征战,希望达成远和平。

澶渊之盟也没有屈如醒的条款。据盟书以及续约定,宋辽两国达成的重要协议包括:

一、宋辽双方约为“兄之国”,地位平等;

二、宋朝每年给予辽朝岁币十万两银、二十万匹绢,“以风土之宜,助军旅之费”;

三、双方大致按占领现状划清领土边界(宋朝坚决不割地),在国境线立下“石峰”(相当于今天的界碑),“沿边州军,各守疆界,两地人户,不得侵”;

四、约定两国互不单方面增加边防武装,“所有两朝城池,并可依旧存守,淘濠完葺,一切如常,即不得创筑城隍,开拔河”;

五、约定双边司法上的作,“或有盗贼逋逃,彼此无令匿”,类似于罪犯引渡协定;

六、两国在边境开设榷场,开展贸易。

◎ 《景德四图》中的《北寨宴图》

宋朝与辽朝“建”之,在达一百余年的来往中,还形成了一制度化的“外”机制,包括:

一、设立“国信所”,有点像现代国家的外部,负责选派外使团、接待外国使节、保管外文书与礼物。

二、每逢重大节或是皇帝、太寿辰,两国互派使臣往祝贺。一国若遇上国丧,另一国也会派人吊。不管是庆贺还是祭吊,双方通常都会互赠礼物。

三、一方若要征讨第三国,也需要遣使照会对方,以期达成“谅解备忘录”。

四、两国若发生利益纠纷与局部冲突,都通过派遣代表谈判解决,不致发战争。

许多人之所以认定宋朝签订澶渊之盟为“丧权国”,想来应该是因为盟书约定了宋朝每年要给予辽朝岁币。但从岁币的质来看,它不是战败国的战争赔款,十九世纪鸦片战争以降,清政府对西方列强支付的银子,才是屈的战争赔款。岁币也不是藩属国的纳贡,宋朝对岁币的割形式,也尽避免给人纳贡的印象:“更不差使专往北朝,只令三司差人搬至雄州割。”毋宁说,岁币其实是发达国家对经济落国家的资助:“以风土之宜,助军旅之费”,类似于今天国与国之间的经济援助。

从成本—收益的功利角度来看,每年十万两银、二十万匹绢的岁币支出,也是收益远大于成本的划算买卖。以宋朝庞大的财税收入,区区二三十万两银的开销并不构成什么负担。由于宋朝对辽朝的贸易期处于“出超”地位,每年的岁币基本上又流回宋人手里,据本汉学家斯波义信的估算,宋朝通过对辽贸易,每年可获八十万贯的顺差,数额超过出去的岁币。

宋朝人自己也曾做过一番成本—收益计算,结论是“虽每岁赠,较于用兵之费,不及百分之一”,“岁遗差优,然不足以当用兵之费百一二焉”。岁币支出只相当于战争损耗的百分之一。财物的损耗还是小事,更为重要的是,如果宋辽征战,必有无数的军人与平民要于战火。而澶渊之盟订立之,至宋朝与女真秘密订立海上之盟之,两国实现了一百余年的和平,其间尽管有纠纷,有局部冲突,有心斗角,但基本上都是通过谈判解决问题,并没有引发战争。单凭这一点,澶渊之盟的签订者就完全有资格获得诺贝尔和平奖——如果那时候就有诺贝尔奖的话。要知,现代国家创设的国际组织、机制、协约,还未有能够维持一百年和平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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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你是这样的宋朝

原来你是这样的宋朝

作者:吴钩 类型:玄幻奇幻 完结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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